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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沉迷系统

根据政府相关规定,未满18周岁的玩家将被纳入防沉迷范围,届时被纳入防沉迷的玩家游戏收益将会受损。本系统是根据2007年7月16日实施的《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标准》及其相关要求开发设计的,请各位玩家尽快填写姓名、身份证信息,以便顺畅游戏。 此帐号的身份证信息只能填写一次, 是判断帐号归属的重要依据。

一、防沉迷系统设计目的

要促进使用者养成健康的游戏习惯,使使用者能健康地享受游戏乐趣,防止未成年人过度游戏,倡导健康游戏习惯,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。帮助法定监护人了解其监护对象是否参与此网络游戏、是否受到防沉迷系统的保护等情况。在实现上述目的的同时,兼顾成年玩家自主支配其游戏时间的合法权益。

二、实名认证系统和防沉迷系统的关系

实名认证系统用于收集玩家的身份证号及姓名,并以此作为判断玩家是否需要受到防沉迷系统保护的重要依据。

实名认证后判定为不满18周岁的用户,将被初步判定为未成年人,纳入防沉迷状态,其实名信息于成年后用户自行至实名认证提交至公安机关进行验证。实名信息判定为已满18周岁的用户,将被初步判定为成年人。将进入非防沉迷状态。

三、防沉迷系统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方法

1、要促进使用者养成健康的游戏习惯,使使用者能健康地享受游戏乐趣,活跃思维,健脑益智,必须在游戏时间上进行限制和引导。 使用者最为注重游戏中的收益,这也是导致使用者长时间沉迷游戏的原因。如果使用者无法持续收益,则不会持续在线。因此,超过健康时间后持续在线时间越长则收益越少,直至为零。

2、为保障使用者适度使用并有足够 休息时间,对游戏的间隔时间和收益进行限制和引导的处理办法:

(1)根据以上考虑,不同累计在线时间的游戏收益处理如下:累计在线时间在3小时以内,游戏收益为正常;3-5小时内,收益降为正常值的50%;5小时以上,收益降为0。

(2)由于不同的游戏有不同范畴,因此对于当前角色扮演类的网络游戏,特别是目前将作为试点的游戏,建议定义为“游戏收益=游戏中获得的经验值+获得的虚拟物品”。收益为50%,则指获得经验值减半,虚拟物品减半。收益为0,则指无法获得经验值,无法获得虚拟物品。

3、由于使用者上下线的行为比较复杂,会出现以下多种情况,因此限时与提示的实现方法如下:

(1)使用者在线后,其持续在线时间将累计计算,称为“累计在线时间”。

(2)使用者下线后,其不在线时间也将累计计算,称为“累计下线时间”。

(3)使用者累计在线时间在3小时以内的,游戏收益正常。每累计在线时间满1小时,应提醒一次:“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1小时。”至累计在线时间满3小时时,应提醒:“您累计在线时间已满3小时,请您下线休息,做适当身体活动。”

(4)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3小时进入第4-5小时,在开始进入时就应做出警示:“您已经进入疲劳游戏时间,您的游戏收益将降为正常值的50%,请您尽快下线休息,做适当身体活动。”此后,应每30分钟警示一次。

(5)如果累计在线时间超过5小时进入第6小时,在开始进入时就应做出警示:“您已进入不健康游戏时间,请您立即下线休息。如不下线,您的身体健康将受到损害,您的收益已降为零。”此后,应每15分钟警示一次

(6)如果使用者的累计下线休息时间已满5小时,则累计在线时间清零,如再上线则重新累计上线时间。